11月4日重庆綦江区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2-11-05 16:57:13佚名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4日18时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一)文龙街道九龙大道18号、20号、22号及沿街门面,文龙街道实验幼儿园城东园区(九龙大道18号附11号),文龙街道大石路5号,文龙街道人才巷16-1、16-2、16-3。

  (二)古南街道御景江城小区及沿街门面、奥其美汽车服务中心(新山村4号)。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对文龙街道九龙大道20号1单元实施以下临时管控措施

  1.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采样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有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6.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7.自11月1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严格居家。

  8.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文龙街道九龙大道18号、20号(除1单元)、22号及沿街门面、文龙街道实验幼儿园城东园区(九龙大道18号附11号),文龙街道大石路5号,文龙街道人才巷16-1、16-2、16-3,古南街道御景江城小区及沿街门面、奥其美汽车服务中心(新山村4号)实施以下临时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到指定位置开展核酸采样,每次采样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1月1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文标签: ,文龙  ,街道  ,区域  ,措施  ,核酸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