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个税年度汇算最新消息

地方特产2022-04-08 12:03:34未知

  【更新时间】2022年2月9日

  【最新消息】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和事项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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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年度  ,纳税人  ,所得  ,税额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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