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十个工作日
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七个工作日
工 作 时 限:
申请护照:十个工作日
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十个工作日
申请《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及签注:十个工作日
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七个工作日
已持有《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七个工作日
《前往港澳通行证》(港澳定居证):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定居的决定,并在此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前往港澳通行证。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十个工作日(紧急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异地协查回复:10个工作日
(异地核查、调查时间、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