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身份证丢失的可补办
办理地点: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
注:受理点还可同时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证件招领业务,证件丢失的可申报挂失,捡拾到的身份证也请交给派出所。
办理材料
外省户籍群众异地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电子照片)、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任一有效证件均可办理。
在河北省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除上述证件外,也可凭学生证办理。未满16周岁公民办证需由监护人带领。
办理流程
在河北省居住、生活、工作的外省和本省户籍群众可到就近的受理点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
16周岁以下的孩子,必须要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监护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无法证明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年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由本人带上户口簿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办理费用
丢失补领每证40元
办理时限
省外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在18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加急办理居民身份证在3-5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