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税务信息变更指南(宁波税务电子网)

地方特产2022-11-04 17:11:27未知

  申请条件: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发生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涉税信息事项变更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变更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办理材料

  (一)《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信息变更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期限:即办

  联系电话:12366

  办理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

  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出口退税的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的,涉及《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二)该事项属于“全市通办”项目。

本文标签: ,纳税人  ,原件  ,复印件  ,信息  ,税务登记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