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动车更换发动机登记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发动机的来历凭证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代理人申请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
1、新港机动车登记服务点:珠海市香洲区蓝盾路39号;
2、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现场办理流程:打刻原号码(发动机号码发生变更的无需打刻)—上线检测—网上预约查验—查验车辆—受理—领取证件。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