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动自行车违章怎么缴纳罚款?
违法行为人自接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好易自助终端等渠道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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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扣,若交通违法当事人有驾驶证是否需要扣分?若交通违法当事人无驾驶证,如何处罚?
答:对驾驶人驾驶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或者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二、三款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有关规定,均视为机动车辆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两轮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以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对有相应驾驶资格的,按照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进行处罚,记12分、罚款200元;对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将依法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