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一次前往台湾签注每件20元。 多次签注每件100元。 加注每项20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旅游、探亲、居留、定居、学习以及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或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件和前往台湾签注。
为便利大陆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近年来推出了在暂(居)住地就近提出申请的便利措施,大陆居民可根据自身条件及暂(居)住地的情况,选择以下适当的渠道提出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件和前往台湾签注申请:
1、大陆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件和前往台湾签注,具体申办条件和程序请参阅《户籍居民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服务指引》;
2、大陆居民在省内跨地(市、州)就近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件和前往台湾签注,具体申办条件和程序请参阅《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服务指引》;
3、大陆居民跨省异地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件和前往台湾签注,具体申办条件和程序请参阅《非本地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服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