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因公死亡,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的死亡;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的死亡以及在停工留薪内治疗中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亡必须经统筹地社保行政部门认定,认定为工亡的参保职工,其近亲属可以携带《认定工伤决定书》、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