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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产2022-11-02 13:05:57佚名

  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在疫情期间,精神科门诊正常开诊,为全市各族群众提供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精神科慢病取药等服务,竭诚为来自高、中、低风险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现将相关措施及注意事项做以下六点提示:

  一是来自低风险地区就诊人员须提前准备好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患者身份证原件(或我院就诊卡、智慧健康乌鲁木齐电子健康卡)、医保卡等,在医院预检分诊处主动告知居住小区风险等级、旅居史、聚集史,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扫场所码。如无异常可进入医院前往“看病就诊处”或“开药处”门诊就诊或开药。

  二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就诊人员、有发热等“十大症状”的患者、社区工作人员等到医院后可在医院门口处由我院志愿者帮助取药,或由门诊医师到门口开展诊疗服务。

  三是对经门诊医师评估病情,确需住院治疗的精神科急诊患者,在接受体温检测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抗原检测后,统一收住我院缓冲病房;急危重症患者可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就医。

  四是除线下就诊外,患者可通过关注“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公众号”线上诊疗窗口,点击“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与我院医师在线交流、问诊。也可以通过关注“新疆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掌上医院”进行在线复诊、进入“就医业务”栏目中的“科普”项目了解更多健康知识。

  五是需要提示的是:精神类药品是处方药!因疫情影响如本人确无法来院、既往无我院就诊经历的患者,如由社区工作人员等到我院开具精神类药品时,除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患者在外院就诊记录、所需精神类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等信息,以方便取药。

  六是如果遇到心理上的困扰,可以拨打心理咨询热线电话0991-3016111倾诉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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