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标准(鄂尔多斯市工伤赔偿标准)

地方特产2022-11-01 21:45:09佚名

  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工伤保险在按行业划分属二、三类行业的用人单位中实行基准费率基础上的费率浮动。具体办法:

  (1)用人单位在一个年度内连续发生两起劳动能力被鉴定为7一l0级或发生一起劳动能力被鉴定为l一6级或发生死亡一人的工伤事故,下一年度的工伤保险费率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一档,执行基准费率的120%,三年内再次发生伤亡事故的,再上调一档,执行基准费率的150%。

  (2)用人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两起以上劳动能力被鉴定为7—10级或发生一起以上劳动能力被鉴定为1—6级或发生死亡一人以上的工伤事故且一个年度内使用工伤保险费用超过当年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100%以上的,下一年度的工伤保险费率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两档,执行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3)因发生工伤事故实行费率上浮的用人单位,连续三年再未发生工伤事故的,第四年下调执行基准费率。

  (4)执行基准费率的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一档,执行基准费率的80%。

  (4)参保单位连续五年未发生工伤事故并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安全生产奖的,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两档,执行行业基准费率的50%。

本文标签: ,费率  ,基准  ,工伤  ,发生  ,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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