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符合条件仍可办理上牌。集中登记期于2022年10月31日截止。
交警提醒还未登记上牌的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将于2022年10月31日17:30结束。2022年11月1日起,部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政策将终止实施。
一是容缺办制度将终止。在集中上牌期间,合格证和发票丢失的, 所有人可签订《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享受容缺办理。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合格证和发票丢失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办理登记上牌。
二是临时号牌停止发放。在集中上牌期间,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三年过渡期的白色临时号牌。集中上牌期结束后,不再给非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也就是停止发放白色临时号牌。
特别提示:2022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相关处罚。请还未给自家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车主尽快到附近网点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