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低保标准提高
从2022年9月起,渝北区明确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抚养基本生活标准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等四项社会救助标准予以调整提高。
提高具体标准: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36元提高到717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15元提高到581元;
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27元提高到932元;
4.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7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
5.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