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办理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补办的,提交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销毁、失效证件以及代替护照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
(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为需要办理外国人出入境证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100元
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提交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失效证件以及替代护照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一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 | 原件 | 纸质 | 1 |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一 时间:00:00-00:00
办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街道-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