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所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证的意见、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同版纸质相片1张(相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不得着制式服装;头发不遮双耳、不披肩;不得佩戴装饰品);
3、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回答民警的询问;
4、现场采集指纹和签名(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的,应当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补采指纹;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确定是否采集指纹;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
5、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A4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