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一、办理机动车注销(报废)需如下手续: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需单位盖章,私车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号牌。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7、车辆解体后的解体照片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切割后部件的照片。
8、切割后车架号码部件的原件。
9、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一套。
10、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其中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先将机动车送至机动车回收企业。
2、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3、解体后七日内将以上手续提交报废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