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中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的:
1.《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
2.租住荔湾区人才公寓满1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
3.承租人所承租的人才公寓的租赁合同;
4.承租人的社保明细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5.承租人本人在中国内地开设并已激活的Ⅰ类银行结算账户(即全功能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
(二)高层次人才或中高层次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的:
1.《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
2.租住荔湾区人才公寓满1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
3.承租单位所承租的人才公寓的租赁合同;
4.承租人向承租单位承租的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
5.承租人的社保明细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6.承租人本人在中国内地开设并已激活的Ⅰ类银行结算账户(即全功能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