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受理,现场勘查、审查
2.报省局
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7)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10)重大危险源、点现场照片(粘贴到A4复印纸上并附相关文字说明);
(1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
(12)土地使用证明;
(13)如评价结论为“基本符合”应附整改情况说明及相应财务发票复印件;
(14)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