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异地转移须知 关于社保异地转移

地方特产2022-10-27 09:26:55未知

  养老、医疗保险异地转移须知

  符合异地转出、转入条件的参保人员(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一)省内/省外人员转出

  1、参保人到人社局一楼大厅12号窗口进行医疗保险销户并打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户口是本地的人员需提供外地企业的劳动合同书,户口是外地的企业下岗人员则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

  2、持身份证复印件到一楼大厅7号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带到接受地社保部门即完成转出手续。

  (二)省内/省外人员转入

  1、持户口本、身份证(各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2寸照片到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建立个人参保档案。

  2、到一楼大厅1号窗口复核。

  3、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到一楼大厅8号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领取医疗保险卡、证、册。

  4、到一楼大厅3号窗口办理养老、医疗代扣缴费业务。

  5、持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一楼大厅7号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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