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温补贴领不到怎么办?

地方特产2022-04-07 15:05:21未知

  高温补贴不发怎么办?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温作业达到35度以上的就需要给高温费,如果企业不给高温费是可以申请诉讼的,当然很多企业都是不按照法律以及地方的法规等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很显然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作为劳动者可以维权。

  投诉咨询渠道:

  1、人社咨询电话:12333;

  2、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5755113;

  3、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对举报者,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保密。

  湖北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目前武汉市的高温补贴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高温补贴标准来发放,符合条件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注意: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本文标签: ,高温  ,津贴  ,劳动者  ,用人单位  ,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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