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
吸纳就业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又重新就业人员,这四类人员均符合以工代训条件,中小微企业可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并根据职工人数获得补贴。(政策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武汉地区,具有银行基本账户,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企业与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以工代训。
3.企业支付参训职工的工资待遇应不低于所在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可用于培训,也可用于发放参训职工培训期间的工资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企业发放工资补贴和生活补贴后,一周内将发放补贴的有关信息报所在区人社部门备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