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的:
1、上传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出人户口簿进行审核。上传的照片应注意大小5M以下,拍照时应保持上传的材料平整、清晰;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3、如申请人上传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公安机关将申请退回并说明不符合的原因,该业务终止,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重新上传材料再次申请;
如申请人上传的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公安机关将受理申请,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将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至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5、办理完成后,公安机关将材料邮寄回申请人,并短信通知申请人事项办理完成。
申请人在公安机关现场申请的:
1、携带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出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办理:
备注:如办理业务时群众提供的所需手续存在出入,以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准,具体事宜由朝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负责解释。
收费信息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户口簿(上传迁出人页)
3、民警审核所需出具的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承诺期限:2 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421-8641078
办理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所在地管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