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地方特产2022-10-26 23:12:42佚名

  丹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本文标签: ,劳务  ,行政法规  ,条件  ,相适应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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