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申办材料
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毕业证。
(二)经办流程
1、申报。用人单位应在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上月工资发放情况表、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考勤表(如有人员变动,需填写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2、审核与备案。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后,要对用人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有关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做好比对工作。经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生成补贴支付明细表,并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备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3、资金拨付。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将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5年内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