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发和换发指南

地方特产2022-10-26 16:45:22未知

  申请条件

  1、台胞证有效期不足半年的;

  2、签注页即将用完的;

  3、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

  4、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l、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48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3、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临时住宿地派出所或宾馆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5、补发证件的,提交 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办理程序

  1、台湾居民从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

  2、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可以向授权的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福建、浙江、江苏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其他省(市、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有效证件。

  收费标准

  换发5年有效的,每证250元;补办5年有效的,每证500元。

  办理期限

  一般为7个工作日,有正当紧急事由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单位

  1、台湾居民从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

  2、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可以向授权的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福建、浙江、江苏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其他省(市、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有效证件。

本文标签: ,澳门  ,台湾  ,香港  ,公安机关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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