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香港居民与安康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地方特产2022-10-26 00:15:57未知
办理材料:香港居民与安康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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