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四)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五)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六)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具有赴台旅游资质的四家旅行社(西安国旅、中旅总社西北公司(港中旅)、康辉、市中旅)组团,到户籍所在地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温馨提示:宝鸡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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