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失业女性生育补助领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二、申请资料:
1、《陕西省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申领表》
2、出生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正面
4、身份证反面
5、社保卡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
1、网上办理:点击进入
2、线下办理:
部门名称 | 地址 | 电话 | |
1 | 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陈仓园市民中心 | 0917-3901903 |
2 | 金台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 金台区市民中心 | 0917-3153807 |
3 | 渭滨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 渭滨区市民中心 | 0917-2813855 |
4 | 陈仓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 陈仓区市民中心 | 0917-6236610 |
5 | 凤翔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凤翔区市民中心 | 0917-7212625 |
6 | 岐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岐山县市民中心 | 0917-8215478 |
7 | 扶风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扶风县市民中心 | 0917-5217973 |
8 | 眉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眉县市民中心 | 0917-5546929 |
9 | 陇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陇县市民中心 | 0917-4602766 |
10 | 千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千阳县市民中心 | 0917-4241838 |
11 | 麟游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麟游县市民中心 | 0917-7960122 |
12 | 凤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凤县市民中心 | 0917-4764921 |
13 | 太白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太白县市民中心 | 18700730012 |
六、办理时间:
1、宝鸡市: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0-17:30
夏季7-8月: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2、县区: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8月: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