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阶段性降费政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下浮2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
1.缓缴对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困行业。
2.缓缴时限: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1.基本条件: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2021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3.经办流程:推行“免申即享”,精准发放,企业不需提出电请。返还资金通过人社后台数据比对审核、企业确认、社会公示后直接拨付企业。
4.企业划型:参照《关于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7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新参保单位或因改制重组等原因需重新划型的,根据工信联部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5.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