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可存放毕业生档案机构一览
一、机构
1.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2.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二、邮寄、送达
1.邮寄档案:毕业生档案只能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
2.所有单个寄出的档案必须在EMS贴单上注明袋内档案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多份打包集中邮寄档案(整包或整盒),包内须按以上要求附有纸质档案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EMS贴单上注明份数及“电子档案转递明细表已发”字样。
4.送档的院校提前联系档案接收部门,预约送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