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就业风险储备金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10-24 23:50:50未知

  就业风险储备金

  (一)适用对象

  市、县(市、区)政府。

  (二)主要内容

  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储备金规模由市、县(市、区)根据就业形势需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专账管理。

  (三)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四)资金支出

  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落实临时性、短期性促就业、防失业、保稳定政策。

本文标签: ,储备金  ,风险  ,周转金  ,资金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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