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违反养犬管理条例行为举报电话+方法:
任何个人和单位对违反《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受理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还存在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三日内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温馨提示:
1. 《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 养犬人在一年内违反《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受到第三次行政处罚的,同时由公安机关吊销养犬登记证,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