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不想养狗了怎么处理(淄博最新养狗规定)

地方特产2022-10-24 19:28:54佚名

  淄博不想养狗了可以送到犬只收容留检场所。

  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建立政府主导的收容留检机制,做好流浪、没收和养犬人自愿送交犬只的收容留检工作。

  温馨提示:

  1. 养犬人不得有虐待、遗弃犬只的行为,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虐待、遗弃犬只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每只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每只一千元罚款。

  2. 《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 ,淄博市  ,养犬  ,管理条例  ,每只  ,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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