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支持内容

地方特产2022-10-24 12:12:17佚名

  支持内容:

  1.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对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2.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不得低于1%,降低比例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执行降低比例期满后自动恢复到原缴存比例。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鉴);

  2.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原件(加盖印鉴及参会人员签字);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第三方审计报告)。

本文标签: ,缴存  ,住房公积金  ,比例  ,印鉴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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