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注意!山东最低工资标准有变化

地方特产2022-10-24 08:59:13未知

  2017年5月27日,省政府公布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后的工资标准:

  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1640元、147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16.4元、14.7元。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济南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历城区这五区将执行第一档标准,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

  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这五个县区则将执行第二档标准,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2016年的工资标准线:

  2016年山东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

  经过此次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比2016年时高了不少。

本文标签: ,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  ,适用于  ,济阳县  ,商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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