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泉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22泉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地方特产2022-10-24 05:06:16佚名

  泉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您关心的就业手续

  (一)就业协议手续“简化办”

  毕业前,我市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需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章。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即可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档案转递至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县级转递地址见附件1)。

  (二)个人档案查询“自助办”

  毕业后,档案寄往泉州市就业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的,可登录泉州人才市场网(www.qzrcsc.com)点击“档案查询”模块按毕业时间进行查询(县级档案查询方式见附件1)。

  (三)未就业报到手续“掌上办”

  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不再要求到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现场报到,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2.58/)登记就业信息和服务需求。

  (四)就业登记手续“一件办”

  到我市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后,实行按需办理,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推行档案接收、档案查询、就业登记打包一件办、一窗办,前往就业单位所属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各级就业登记手续及办理地址见附件1)。

  二、您关心的就业服务

  (一)求职招聘平台“云上见”

  为开展常态化线上招聘活动,我们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云招聘”(http://220.160.52.58/)举办泉州市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系列视频招聘会,依托泉州市人才市场网(www.qzrcsc.com)动态发布各类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实现求职面试“云上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见附件1)。

  (二)实名就业跟踪“一对一”

  毕业后,我们将根据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由各级人社部门提供一对一就业跟踪服务,根据就业意向和就业需求,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工作,适时精准推送岗位需求、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信息。

  (三)就业指导服务“不断线”

  开通就业服务指导热线,解答就业报道、就业手续、就业指导相关问题(各级就业服务指导热线电话见附件1)。

  三、您关心的就业政策

  (一)毕业生引才政策

  1.安居补助:

  2019年3月22日后来泉就业创业的,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产业急需的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专家科22112397

  2.社保补助:

  2021年2月8日后来泉就业创业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全额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专家科22112397

  (二)在校期就业扶持政策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国家助学贷款、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在校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2.职业院校实习补贴:

  对我市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内在校生到见习基地参加3个月及以上实习的,给予一次性900元的实习补贴。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三)离校后就业扶持政策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2年。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就业人才中心就业科22376046

  2.就业见习岗位:

  鼓励各见习单位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并由见习单位按月先行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见习期满后政府根据规定补贴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见习期为3-12个月。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2022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发放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四)引导基层就业政策

  1.“三支一扶”计划:

  每年发布100个岗位招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到我市8个县(市、区)乡镇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服务期2年,给予生活补贴、缴交社会保险及意外险、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并享受相关期满优惠政策。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2.政府购买基层岗位:

  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泉州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合同期2年,每个岗位按照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进行补贴。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五)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

  在泉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前2年政府给予一定比例贴息,且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要求。

  经办部门:在泉各有关银行机构

  咨询电话:市就业人才中心就业科22376046

  2.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在泉创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照吸纳就业情况,每招用一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3.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在泉创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其为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最长3年。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就业人才中心就业科22376046

  4.创业项目评审资助:

  在泉创业的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港澳台高校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经评审,可获1-15万元资金资助。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5.创业孵化基地:

  为鼓励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项目提供场租优惠、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等基本创业服务,并集中宣传、指导、协助在孵创业实体享受人社部门鼓励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截至目前,我市人社部门扶持建设的在营创业孵化基地已达25家(基地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各创业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入驻。

  万家灯火,就业相依。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有幸与你们共度一程山水。前行的路上或许不易,但志之所趋,无远弗届。让我们陪伴大家,在新时代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做追梦路上的同行者、建设路上的贡献者。

  附件1:各级公共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创业孵化基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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