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关于“520”婚姻登记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婚姻登记工作,避免5月20日结婚登记高峰出现人员密集、扎堆登记现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将在5月20日实行网上预约办理登记业务。
1.网上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安行政服务”,点击【办事预约】—【我要预约】—【一楼】—【民政局】—【结婚登记综合取号业务】进行预约。
2.办理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窗口(121、122窗口)。
3.咨询电话:87310806
4.从5月17日8点开始放号,约满即止。
5.进入办事大厅的人员需符合福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不带星且体温不高于37.2 ℃。
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进入办事大厅前,在入口有序排队,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和“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工作;进入办事大厅后,等待办理时请在休息区间隔就坐,不拥塞在窗口或过道,不在大厅内扎堆、聚集;办完事请尽快离开,减少逗留时间。
温馨提示
办理结婚登记请做好以下准备:
为了优生优育优教,建议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先做婚前体检。请携带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提交3张1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到县妇幼医院免费婚检。为了避免扎堆婚检,新人可提前婚检(有效期三个月)。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和材料:
1.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户口簿内容是手写的要改成机打或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校对章);离婚的再婚或复婚的要离婚证;法院办理的离婚,要提供调解书(判决书加生效书);
2.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3.福建省内跨地区结婚通办的还应提供省内一方在惠安县的有效居住证。
注意事项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为减少现场聚集,降低风险隐患,婚姻登记中心建议新人们合理规划婚姻登记日期,尽量选择其他日期,避免扎堆登记。美满的婚姻需要双方用心经营,只要经营好哪一个日子登记都是好日子。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惠安县婚姻登记中心
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