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私家车转移登记“全省通办、一证通办”指南
适用对象范围
该措施适用于福建省户籍居民(提交福建省籍《居民身份证》)、福建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港澳居民。
具体业务类型
包含转移登记(二手车交易)、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跨辖区变更)。
适用车辆类型
该措施仅适用于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其中,“非营运”是指购买二手车后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 4种情形。
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地点
全省设区市和市、县(区)车管所窗口均可办理。申请办理转移转入登记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全省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