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护照换发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三)普通护照持有人的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申请人手指伤病痊癒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五)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2*近期免冠照片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7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8监护人的委托书
9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10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11*原普通护照
12定居国外的证明
注:带*为必需材料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1-3号出入境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101路公交车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四、收费标准
护照 120元/本
加注 20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