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育医疗费支付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福建省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并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的或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已领取结婚证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
二、办理材料
1、发票
2、费用清单
3、《出院小结》
4、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纸质核验办结(只需领取结果文件时,提交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办理达到一趟不用跑。
四、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五、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三区22-23号医保窗口
2、交通指引
乘坐公交车1路、101路、12路、微4路至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六、办结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599-885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