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机动车驾驶人档案信息证明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
2、机动车驾驶人查询本人档案的,应当出具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由档案管理人员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后查阅,查阅档案应当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需要出具证明或者复印档案资料的,应当经业务领导批准。
二、办理材料
(1)机构申请
1*公函
2*经办人身份证明
(2)驾驶人本人申请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注:带*为必要材料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30-17:3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常坑村新房路191号车管所常坑考试中心2号楼1楼业务大厅3号窗口
3、交通指引
乘坐2路公交车(安丰桥下车 )、安丰桥——御源考试中心。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