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居住证办理全指南
一、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委托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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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1.《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5.连续就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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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或者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则进一步进行审查;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且告知其具体原因。
3.审查通过,完成办理。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层)
2.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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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现场即办
六、收费情况
办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