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涉外涉港澳台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申请条件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结婚登记申报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户口簿
3.身份证
4.护照(涉外人员提供)
5.无配偶声明
6.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7.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8.照片
9.通行证(港澳台人员提供)
10.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声明(港澳台人员提供)
三、涉外涉港澳台结婚登记办理窗口
1.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周六(便民服务):9:00-11:30,15:00-17:00,法定节日放假除外。
2.办理地点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3.交通指引
①公交直达线路:乘坐15路、18路、66路、53路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碧湖)站;
②免费接驳线路60路:体育场馆(东)公交枢纽站-市行政服务中心;
③自驾车,对于新中心办理业务的车辆,实行240分钟免费停车。
4.联系电话
0598-8211066、0598-828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