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社区集体立户要满足什么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10-23 15:46:53未知

  社区集体立户受理条件:

  1.〔家庭户〕符合家庭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2.〔公共集体户〕根据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以乡(镇、街道)或者社区、村(居)委会为单位设立公共集体户,统一挂靠符合当地落户条件但在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处挂靠户口的公民户口。

  3.人力资源(人才)市场需设立集体户的,参照公共集体户办理。

  办理地点:

  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B1区公安类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本文标签: ,集体户  ,条件  ,宿州市  ,户口  ,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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