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办照人员的因公临时出访任务已获得相应外事部门批准。
2、申办所需资料齐全、准确。
办理材料:
1、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一式二份)、办理护照申请卡(每人一张)、护照保存卡(使用旧照提供)。
2、出国(境)任务批件。
3、双跨团组需提供任务确认件原件及组团单位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的复印件。
4、培训团组另需提供培训审核件或外专局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5、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办理流程:
1、前台接案员对材料齐全的报送资料进行受理。
3、 提供近六个月白底二寸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不能佩戴首饰,露额头、双耳)。
4、向市外侨办护照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电子照片(光盘存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而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指纹以及签名信息采集。如出访人员已持有有效因公护照,则无需采集生物信息。
5、申办材料经审核受理后,护照窗口工作人员开具因公出访证照收费通知单。办理护照时间为5个工作日。
6、专办员持护照押金凭证和团组行前教育通知单,按照领取日期在护照窗口领取证照,专办员领取护照后,需检查护照的数量与实际办理人数是否相符,个人信息是否准确等,同时在领取护照登记本上填写领取日期、签名。
注意事项:
1. 在任务批件、《申请护照签证事项表》、护照(护照卡)、签证表、政审及邀请函中,凡涉及到出国人员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工作单位、出生地、职务、职称等问题的,均须做到准确一致。
2. 关于填写护照卡和护照像的要求:照片必须是正面、免冠、素背景、服装整齐的无边小二寸软光纸近照; 照片人头过大或过小,歪头侧面像,蓄胡须,围围巾、中山装不系领钩,西服不系领带,翻拍等照片均不得使用。
3. 表内各项需逐项准确、详细填写; 字迹要工整并遵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汉字及汉语拼音,不得使用铅笔或红色笔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申请护照签证事项表》、任务批件、政审批件相符,而且应与身份证进行认真的核对;副局级以上人员(含副局级)请填写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