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按照居民三级阶梯用水实施,按累计用水量计算,阶梯水价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3的价格计算水费。
一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吨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即月均30吨以下;二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吨至600吨,即月均31吨至50吨;三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600吨以上,即月均50吨以上。
调整前用水类别 | 调整前 水价 | 调整后类别 | 调整后 水价 | ||||
一类 | 居民 生活 用水 | 第一级用水 | 1.3 | 一类 | 居民 生活 用水 | 第一级用水 | 1.55 |
第二级用水 | 1.95 | 第二级用水 | 2.33 | ||||
第三级用水 | 3.9 | 第三级用水 | 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