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确定验房时间。
二、验房
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
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改变原状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同时承租人将钥匙交回。
三、结清
验房后,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水、电、煤气、太阳能热水、有线电视、网络、管理费结清或销户清单(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
如有欠租的,同时需要按规定补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