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
二、补贴对象
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停工停产通知的县(市、区),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并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的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同一企业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市级、县级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财政部门拨款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江素锋 联系电话:0797—8279043
八、受理时间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