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教资面试考试对象为: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
2.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4.2021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