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南康区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租金标准+分配方法

地方特产2022-10-22 21:16:18佚名

  申请条件:

  (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集资建房、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住房等待遇的,且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南康城区是指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南水新区)无住房、购房及建房记录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定向配租:

  1.在南康城区创业,或被单位(含区直、驻区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2.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南康城区范围内工作或生活,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三)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的住房待遇及个别特殊人才的住房困难,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租金标准:

  月租金、物业服务费按迎宾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现行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物业服务费标准执行。租赁期内,承租人才承担租金的50%,用人单位和受益财政各承担25%。

  分配原则:

  本科毕业生一人或单身居住一居室、夫妻或夫妻带一个小孩居住二居室、三代同堂或夫妻带两个及以上小孩居住大二居室;硕士毕业生(含技师)一人或单身居住二居室、夫妻或夫妻带小孩居住大二居室;博士(含高级技师)毕业生居住大二居室。

  相关内容查看:

  (一)、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关于做好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康人住〔2020〕1号)

  (二)、识别二维码下载《南康区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

  注意:申请报名受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点击查看:南康区2022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请攻略

本文标签: ,南康  ,住房  ,人才  ,夫妻  ,二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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